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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监查员(CRA)
岗位职责
1、确保所有的临床操作切合规划、SOP、ICH-GCP/中国GCP和有关律例的要求,并依照要求汇报有关的背离;
2、掌管试验中心的选择,确保试验中心是具备临床试验资质的,并切合试验规划、公司的要求;
3、参加钻研者会的筹备工作;
4.、掌管伦理资料的递交工作,并实时获得伦理批件/回执,并保障伦理批件的内容切合有关律例;
5、试验中心合同的交涉和签署试验合同,并依照合同申请和支付有关试验经费,并实时取回试验发票;
6、掌管试验中心的启动监查、通例监查、关关中心监查,并按时提交监查汇报。
任职要求
1、本科及以上学历,药学、医学、生物工程或有关专业;
2、6年以上临床钻研从业经验,2年以上项目治理经验;
3、把握临床试验项主张专业知识;
4、熟悉GCP、SOP及有关新药临床钻研的司法律规;
5、把握肯定的项目治理知识、理想、步骤"
6、较强的沟通能力、理解能力、分析能力、综合能力、协调能力、说服能力、组织能力;
7、有会议组织策动能力;
8、诚信、严谨、责任心强、器沉团队合作。
驻地:珠海、广州、成都、郑州、武汉、南京、上海、北京。
简历请投黄幼姐邮箱:huangxiaomin@livzon.cn